第(3/3)页 “她还在出租屋。”陆诚喝了口水,“我让小胡盯着了。” “她要是跑了怎么办?” “她不会跑。” “凭什么?” “她要是想跑,刚才有的是机会。我们踹门的时候,她一步都没往阳台那边挪。说明她觉得自己还有回旋余地——毕竟拘传证上没她的名字。” 秦勉想了想,觉得有道理。 “但她不知道的是,”陆诚把水杯放下,“这叫侥幸心理。越是觉得自己安全,越走不掉。” 晚上十点,陆诚开始审周秀兰。 审讯室里灯光白得发冷。周秀兰坐在铁椅上,眼神到处飘,就是不看对面的陆诚。 “周秀兰,51岁,安庆市宿松县人。2014年因参与传销被行政拘留十五天。2018年因介绍虚假婚姻被治安处罚。” 陆诚翻着一份材料,念完抬头看她,“劣迹不少啊,周大姐。” 周秀兰嘴一撇:“那都是以前的事了,我现在改了。” “改了?上周三你在滨江区金鑫阁出售了一条22克的金项链和一对金耳环,卖了一万四千八。这些东西是一个叫胡鑫的小伙子花了七万块买来当彩礼的,你要跟我说这也是以前的事?” 周秀兰身体往后缩了缩。 “胡鑫的五金和彩礼加起来二十五万。你在收彩礼那天扮演的是女方的母亲。现场有胡鑫的指认,也有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作为佐证。周大姐,这些够你进去蹲几年的了。” 周秀兰的眼珠子转了几圈,嘴巴抿得很紧。 陆诚往后一靠,换了个语气:“我对你个人没什么兴趣,你也就是个跑腿的。我想知道的是背后的人。你配合,我可以在量刑建议上帮你说两句话。你不配合,诈骗罪从犯,数额特别巨大,按最低标准也是三年以上。” “你五十一了,进去蹲三年,出来五十四,黄花菜都凉透了。” 这话戳到了什么,周秀兰的嘴角抽动了一下。 沉默持续了快两分钟。 “我说了,你能保证轻判?” “保证不了。但你的态度会写进笔录,法官会看。” 又是一阵沉默。 然后周秀兰开口了。 “我是给人打工的。每次她们让我去演谁的妈,我就去演。台词都是提前教好的,该说什么、不该说什么,都有规矩。事成之后,东西给我拿去卖,抽一成的佣金。” “她们是谁?” “刘小芳,还有一个叫丁敏的女孩子。” 陆诚在笔记本上写下了一个名字:丁敏。 “丁敏是负责出面谈恋爱的那个?” “嗯。每次换一张脸,头发颜色也换,化妆技术好得很,我都认不出来。” “你跟她们怎么认识的?” “刘小芳找的我。她以前做婚介的时候我们打过交道。去年年底她说有个来钱快的买卖,问我干不干。一次出场费五千到八千,另外卖金子的时候还有一成佣金,不用冒什么风险。” “不冒风险?”陆诚重复了一遍这四个字。 周秀兰没接茬。 “那个扮演父亲的男人呢?” “那个啊,不固定。有时候是刘小芳的一个亲戚,有时候是外面临时找的——就找那种打零工的,给几百块钱去坐那喝杯茶就行。他啥也不知道。” “丁敏现在在哪?” “不知道。每次做完一单,丁敏就消失一段时间。联系方式也会换。下一次有活儿了,刘小芳再通知我。” “你有丁敏的照片吗?真实长相的。” 周秀兰摇头摇得很坚决:“没有。我跟你说,这个丁敏我见过四次,每次的样子都不一样。但有一点——她真人长得不差,底子好,不化妆也好看。” 陆诚没再追问丁敏的外貌,转而问了另一个问题:“你一共参与了几次?” 周秀兰掰着手指头算了算:“四次。” “四次。包括胡鑫这一次?” “对。” “那另外三次的受害者分别在哪?” 周秀兰把三次的大概情况说了。地点、时间跟陆诚之前查到的案件高度吻合。也就是说,五起案件里有四起是周秀兰参与的。 还剩一起——最早的那起,发生在临水市的,不是她。 “临水那次,扮演家长的是谁?” “不知道。我那时候还没入伙。” 审讯到这里,陆诚收了。 该拿到的基本拿到了。周秀兰嘴巴一开,整条线就清晰了大半——核心人物是刘小芳,负责策划、统筹、分配角色、处理善后。出面扮演新娘的实际操作者叫丁敏。周秀兰是配角,演妈的。还有不固定的临时演员,演爹。 现在的问题是:丁敏在哪? 以及,刘小芳到底知道多少? …… 第(3/3)页